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申报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5-04-05 08:4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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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(街道)发展服务办、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,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,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》(甬经信产数〔2024〕156号)文件(附件)要求,为做好2024年宁波市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项目要求于2023年1月(含)以后开工建设,且于2024年12月底前竣工。项目总投资(不含土地和建筑费用,限于外购硬件设备、外购工业软件和技术服务)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。项目应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(核准),且列入市级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项目计划库(入库网址:)。还未入库的项目,请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及时入库。
(二)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大平台()进行网上填报,上传对应的申报材料。其中,申报材料中真实性声明需要盖章上传。纸质材料(一式2份,与网上材料一致)提交至信息产业科。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,逾期不予以受理。
(三)余姚市经信局将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,经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定后,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推荐上报宁波。
甬经信产数〔2024〕15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的通知.doc









